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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2集 緣覺法中的“無明” 之開示文稿:
在上一個單元當中,我們為大家說明了緣覺菩提的斷我見、斷我執,並且舉了《雜阿含經》卷十二第二百八十七經,佛陀自己說明祂在因地修學緣覺菩提,是先以十因緣觀來逆順的觀行推知,並且確認了名色是由這個本識入胎識入胎所出生!而萬法就只到這個本識為止,不能夠再往前推知有任何一法的存在,這樣子去建立了八識觀念。確認了這個觀念之後,又順觀流轉門,而退回到老病死憂悲惱苦的這個現象界來,然後就轉到十二因緣觀當中,再度的去逆推:名色為什麼會不斷的從入胎識當中出生?它的原因是什麼?就是因為無明!因為無明所以六識的心行不斷,不斷的熏習執著,然後會讓未來世的名色,再從入胎識當中出生!這樣子推知之後,然後再順觀回來,檢查沒有錯誤了以後,這樣確定無誤了,就能夠棄捨對自我的執著,捨壽以後,這個入胎識不再出生名色,然後就能夠斷除生死的輪迴。
既然從十二因緣觀的修學,是推知因為無明,所以名色會不斷的從入胎識當中出生,那麼緣覺菩提當中的無明是什麼呢?緣覺菩提中說的無明,就是沒有這個能力去推知,或者不信名色這個五陰是從入胎識所出生的;並且不能夠接受名色都是虛妄的,也不能推知或者不信入胎識祂前面沒有任何一法可以再出生祂。這樣的說明,其實我們從《雜阿含經》卷12第287經 佛陀的聖教開示當中,就能夠得到了印證。在這部經裏面,佛陀說:「識有故名色有,識緣故名色有。」——《雜阿含經》卷12第287經。佛陀又說:「齊識而還,不能過彼。」——《雜阿含經》卷12第 287經。那麼這兩句聖教,剛好就是說明了十二因緣觀裏面所說的那個無明。
以前面的「識有故名色有,識緣故名色有」來講,不能夠知道名色五陰是入胎識和合眾緣所出生,是虛妄的;那麼他就會去認定意識覺知心為常住法,而不能夠去觀察到意識覺知心,其實是生滅性、是緣生性、是無常性、是苦性的法。這個生滅的意識覺知心(的生滅性),其實我們從實際的生活上,就能夠體會得到;因為意識覺知心在我們每天晚上睡著了、不作夢了,也就是眠熟了,祂就斷滅了。另外譬如說車禍昏迷了,手術麻醉了,祂就斷滅了,祂是具足無常生滅的法。那這樣子無常生滅的意識覺知心,為什麼可以在每天晚上熟睡斷滅之後,又會在第二天重複不斷的這樣出生呢?(就是夜夜斷滅又朝朝出生)。從這樣的事實,我們可以知道,其實必定是另外有一個常住的心,才能夠讓夜夜斷滅的意識覺知心,可以每天早上又能夠再復起,並且能夠跟前一天的意識加以聯結而不斷絕。這個是我們從“識有故名色有,識緣故名色有”這一句聖教就可以推知的一個道理。
那麼至於從後面的這句“齊識而還,不能過彼”的這個聖教,我們也可以去了知到:如果還有一法,它是能夠出生本識入胎識這個如來藏;也就是說一切的法,都一定是由它法所出生,那麼在道理上,也必定會產生了出生入胎識的這個法,必定也一定是另外有一個法來出生祂,那麼這樣子因緣法就會流轉不停(不能究竟本末)。因為任何一法,總是由另一個法所出生的,這樣子延續不止流轉不停,那就永無止盡啊!這還滅門的修行就不可能成就。因為永無止盡的往前推嘛!所以從這個「齊識而還、不能過彼」的這句聖教,就很清楚的知道名色由入胎識出生,而過了這個入胎識就別無一法(存在);入胎識祂不是另外一個法來出生的,祂是本來而常在的。所以從上面的說明,我們可以這樣子簡單的作一個結論就是:緣覺菩提還滅門的十二因緣觀,當中所說的無明,其實就是不信或者是否定了第八識入胎常住嘛!也就是不能夠接受八識論,而堅定的去執著有情眾生就是只有名色,就是只有眼耳鼻舌身意這六識,這樣子去執取這六識論,這個就是緣覺菩提當中所說的無明。
那這樣子解說也可以說明:修學還滅門十二因緣觀,必須要以十因緣觀來推知,並且確認而且接受八識論作為修學的前提。如果沒有這樣子推知作為修學的前提,也就是說,如果不透過十因緣觀,去推知到名色是由入胎識這個本識所出生,如果不能夠這樣子推知、去認知,就不可能修學十二因緣還滅門可以成就。必須要透過十因緣觀,這樣子去推知名色是由入胎識所出生,過了本識就別無一法,這樣確認之後,才可以滅除(因緣法中的)我見我執的無明。因為已經知道名色這個五陰,是生滅法、是虛妄法!因為已經確信並且接受滅了五陰、滅了名色之後,不是斷滅!因為還有第八識,還有入胎識恒常存在。這樣子確信之後,就可以次第的斷除執著意識覺知心常恒不壞的我見,並且能夠斷除執著常恒覺知心不壞這個見解而不肯棄捨的我執,那就能夠修學十二因緣,就能夠成就。因為在了知入胎識常住的前提之下,就不再去執著這個識陰六識,不再執著識陰所能夠運行的一切的境界,這樣才能夠使意識、意根,能夠樂於滅盡自己。然後入胎識不再流注我見我執的種子,不再流注造業的種子,不再流注異熟的種子。那麼這些種子不再現行了,中陰身就不會再出生;所以死後就滅盡了五陰、滅盡了十八界的法,不再入胎、不再於三界中受生。從此以後,就永遠沒有來世的五陰再從入胎識當中漸次的出生,那生死的流轉就永遠滅除了。
所以從上面的 佛陀的聖教,了知到緣覺菩提的無明(緣覺菩提還滅門十二因緣中的“無明”),就是不信或否定第八識入胎識常住的“八識論”,而堅執“六識論”,就是不能夠接受八識論而堅執六識論。堅執六識論的結果,就落入了六識的自性見中,其實就是落在我見中。那麼我見不斷,我執當然就不能斷;我見我執不斷的人,怎麼能夠證得解脫、能夠脫離三界的輪迴生死呢?
了知這點之後,我們要進一步來說明(因緣法中的另一個無明)。要得解脫、不再三界輪迴生死,要斷我見斷我執;但是要斷我執,卻必須要先斷我見。前面說明了不管是緣覺菩提或者是聲聞菩提,它修學的方向以及目標,都是經由斷我見、斷除我執,以這樣的斷我見、斷我執,進一步的證得解脫,脫離三界的生死輪迴。前面的說明也告訴我們,這樣子的斷我見、斷我執,它的前提除了要確認(入胎識的存在),並且接受八識論之外,當然也還要能夠現觀,而且能夠確認這個蘊處界的無常還有無我。有了接受八識論,知道入胎識能夠出生名色;名色斷滅了之後還有入胎識存在,不是斷滅空。那麼也要能夠現觀並且確認,這個五陰名色蘊處界的法,都是無常、無我。這樣子的了知這個前提,但是要斷我見、斷我執,還是要先以斷我見為前提,才有辦法斷我執。因為:我執不能斷,就是由於我見不能斷!
因為錯誤的去認定面對境界當中,這個覺知心不起語言妄想的分別,不去執著一切的法,那麼認為這樣就是證得無我(而落入我見中)。但是要知道面對這個境界當中,清楚的了知所面對的境界,只是心中沒有語文妄想的分別與執著,其實還是離不開意識覺知心。因為我們從另一部經《雜阿含經》卷九 佛陀的聖教,祂說:“諸所有意識,彼一切皆意法因 緣生故。”——《雜阿含經》卷9。從 佛陀的這一句聖教可以知道,意思就是說凡是意識心,不管是細意識或者是極細意識,都是意根與法塵為緣所出生的,其實還是五陰當中的識陰的生滅法。如果認定這樣的意識覺知心是常恒不壞的,其實還是落到識陰的六識的我見當中。所以說,以為面對境界當中不起語言妄想的那個了知就是無我的心,其實這個是錯誤的無我。在佛教三乘菩提當中的無我,並不是這樣的無我。那麼,如果這樣的無我,認取為真實,那就是我見不斷!我見不斷而想要斷我執的話,根本就不可能。
所以說,正確如法的修學解脫道的話,應該要先確認並且接受八識論,要接受名色由入胎識所出生!並且過了這個入胎識,就別無一法,這樣子接受八識論,然後除了觀察物質色身的我,是生滅變異無常之外,還要再現前的去觀察,覺知心的我也是虛妄無常!要去現前的觀察恒審思量的我,觀察這個在夢中思量作主的我,觀察睡著無夢的時候還在思量作主的那個意根的我,祂都是虛妄的。這樣子斷了我見之後,才能夠證得初果解脫斷三縛結,然後更進一步,經過長時間歷緣對境,在境界當中以正確的思惟惟觀察,然後去斷除對於自己的執著,不樂於這個自己繼續存在,真實的斷除希望自己繼續存在的這個執著之後,這樣才能夠證得解脫果的極果,也就是才能夠證得慧解脫(也才能證得緣覺果)。
那麼說到這裏,我們不妨舉一部經來加以瞭解,大家就更能夠清楚了。在《增壹阿含經》卷十四,有一句聖教。祂說:“云何苦習諦?所謂受、 愛之分,習之不倦,意常貪著,是謂苦習諦。”——《增壹阿含經》卷14。這個意思就是說,在種種境界當中,產生了苦、樂、不苦不樂受,或產生了苦樂憂喜捨受,眾生就是在這三受、五受的韻味中起了貪愛,而執著不捨。這樣子執著不捨,就會不斷的熏習而不厭倦!不斷的熏習不厭倦,其實就是因為思量作主的意根,因為祂的遍計執性,所以對於諸受的韻味起了貪愛執著所致,這就是諸苦之所以不斷聚集的原因!就是說,所謂的苦習諦,也就是苦集諦。
從這個經文我們就可以知道,如果意識意根對於諸境界上面的那個受,不起貪愛執著;貪愛執著所生的種種苦,就能夠滅除。那麼,這個意根意識不貪愛、不執著,不是只有從斷除對外境色聲香味觸的執著,不是只有斷除財色名食睡這個我所的貪愛而已!還要進一步去斷除對於自我的貪愛、自我的執著。也就是說,要斷除我見跟我執,然後對於外境的貪愛,無非不是因為我見我執而來。所以說要斷除對自己的執著,讓我見我執的這個意根意識不再貪著;生死的流轉斷了,不再數數於三界當中的輪轉,這樣才能夠讓諸苦能夠滅除。我們舉一些例子來加以說明,好比有抽煙習慣的人,抽煙的人就是在抽煙當中,對覺受的韻味起了貪愛、起了執著;這個貪愛執著,就會讓他不斷的熏習而不厭倦,也就是說會不斷的去抽煙;然後會不斷的這樣子熏習,去執著那個韻味。所以說抽煙的人知道抽煙對身體健康不好,但是要戒煙卻很不容易,道理就在這裏。另外像吸毒的情形也是一樣,吸毒的人當然他們也知道吸毒不好,可是因為毒品的麻醉性,毒品的產生幻覺性,讓這個吸毒的人在吸毒的覺受當中,起了貪愛執著,就沒有辦法斷除。
那還有像(藏傳佛教)男女的交合淫欲也是一樣,(藏傳佛教)男女交合淫欲的覺受讓人起了貪愛,起了執著,不能斷捨。在《圓覺經》裏面有這樣的經文,佛說:“一切眾生從無始際,由有種種恩愛、貪欲故有輪迴。若諸世界一切種性,卵生、胎生、濕生、化生,皆因淫欲而正性命,當知輪迴愛為根本。由有諸欲,助發愛性,是故能令生死相續。”——《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》卷1。所以(藏傳佛教)執著男女交合淫欲中的觸受,也就是身覺境界不能棄捨的話,其實就是眾生輪迴的根本。之所以這樣子,其實就是因為有無明:不能夠了知六塵的觸受都是(無常而)不真實的,不能夠了知六識的覺知心也是虛妄無常,就會以覺受(藏傳佛教)男女交合淫欲當中的(六識)靈知心,也就是沒有語言文字妄想的這個覺知心作為常住的心;(藏傳佛教)甚至建立以男女淫欲交合,作為修行的唯一最高法門。如果是這樣子的話,其實是不斷的去積集貪欲的苦,不斷除生死輪迴的苦;甚至於會淫人妻女、會六親亂倫,種下了未來(死後)下到地獄的苦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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